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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湘北职专重大问题议事规则

                来源:湘北职业中专学校 发布时间:2011-09-07 浏览次数: 【字体:

                湘北职专重大问题议事规则  

                          20109月修订)    

                     

                为进一步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的基本要求,逐步形成科学合理的议事和决策机制,保证学校决策民主化、科学化、制度化,加强学校班子团结,形成工作合力,增强抓教育教学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特制定《湘北职专领导班子集体决策重大问题议事规则》。    

                    一、议事原则    

                    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    

                二、议事范围    

                1、学校重要∩章程(制度)的制定和修改;    

                2、学校发展规划,学年度和学期工作计划、总结;    

                3、校内重大改革方案制定;    

                4、校内机构的增设与撤并;    

                5、校内干部任免与人事调整;    

                6、师资队伍建设实施方案;    

                7、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实施方案;    

                8、有关①学校经费的预、决算及大额经费使用情况;    

                9、学校创收及教职工收益分配;    

                10、学校奖惩工作;    

                11、工会的重要活动;    

                12、校内热点问题的处理;    

                13、其他重大问题。    

                三、议事形式    

                1党总支会议    

                党总支会议成员由全体党总支成员组成。    

                党总支会议在讨论有关学校专题工作时,可邀请相关教师代表等人员参加。    

                党总支书记主持党总支会议,学校重大问题必须经党总支会议集体讨论。    

                2、教职工代表大会    

                根据校务公开的原则,学校一年内至少召开一次教代会,以讨论通过学校提交的有关重大问题。    

                3、行政会议    

                学校行政会议成员由校长、副校长与全体二层干部组成。   

                学校行政会议由校长主持。    

                4、支部委员会    

                参加对象为各支部委员,支部委员会由支部书记主持。    

                四、议事程序    

                议事时,应根据讨论事项分别召开相应会议进行。研究决定重大事项时,应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会前协调。对拟︻提交会议讨论的议题,要事先进行深入调研,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对一些政策性、敏感性较强的重大事项,还应采取听证会等形式,进行科学论证,不得搞临时动议。会前,还应将议题在相关领导班子成员之间进行协调,然后由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决定是否提交。      

                  2、会前通知。会议召开的时间、议题,一般应在会前通知与会人员,会议有关材料一般应同时送达(除干部人事问题和紧急事项外)。确实无法书面送达的,应用电话或其他形式通知。与会人员因故不能参加或列席会议的,应在会前向会议召集人请假。如所讨论议题的分管领导因故缺席,该议题一般不提交本次会议讨论。决定重大问题的会议至少要有四分之三的成员参加才能召开。      

                3、充分讨论。会议先由分管领导介▼绍会议材料,然后安排足够时间对议题进行充分讨论。讨论时,班子主要负责人应在充分听取其他与会人员的意见后再表明自己的观点和态度。        4、逐项表决。会议由主持人视讨论㊣情况决定可否进入表决程序。意见比较一致时,可进行表决;持赞成与反对意见的人数接近或有重大问题不№清楚时,应暂缓表决,留待下次会议讨论或及时向上级报告请求裁决。会议实行逐项表决。表决一般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记名投票方式。干部人事等敏感问题的表决,一般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其他重大事项的表决,一般采取记名投票方式。未到会领导班子成员的书面或口头意见不计入票数。列席会议人员参与讨论但不参加表决。    

                5、作出决定。在决策中,要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坚持少数服从多数。采用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原则上以三分之二的人数同意为通过。会议主持人应及时将会议决定的事项向缺席的班子成员传达。     

                6、会议记录。会议要有专人记录,须列明会议名称、时间、地点、主持人、正式与会人员、请假人员、列席人员、记录人员、会△议讨论议题,详细记录每个议题每位与会人员的讨论、表决←意见及最后决定。记录人和会议主持人在记录簿上签名,讨论通过有一定分歧的重大事项时,可要求与会人员●签名。对会议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可根据需要编发会议纪要,由会议主持人审阅签字后印发。    

                五、注意事项    

                1、学校主要负责人应树立以人为本、科学决策、民主管理的理念,多一点公心,多一份责任,凡事多ξ 交流、多通气、多协调,以公开透明的议事规则来促进班子团结,凝聚人心,形成合力。     

                2、学校主要负责人对没有经过集体讨论的重大问题,不能乱用组织的名义随意拍板决策。由于客观原因临时作出决定的紧急事项,应及时向行政会、支委会或教师大会汇报。    

                3、学校班子成员按照分工,明确职责,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敢于负责,不得以“集体研究”为借口推诿、拖拉,导致相关工作得不到落实。    

                4、议事会议要有专人负责㊣记录并注意保密。与会人员有不同意见,可以在会上提出,但一旦会议作出决议,就必须坚决执行,不得会上▃不说,会后乱说,讲不利于团结的话,做不利于团结的事。如个别成员认为决议不妥,可在保留个人意见的同时,进一步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凡是在会议上研究的事项,特别是涉及人事调整、评先评优等敏感事项上,与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特别是不能对外透露具体人提出的具体意见。一旦发现泄『密,将严肃予以追究责任。     

                 5、对不按议事规则擅自作出决策,所作出的决策应视为无效,重新按规定程序进行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