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交通我参与交通违法我监督倡议书
市卐民朋友们:
今年12月2日是第五个全国交通安全日,其活动主题为“社会协同治理,安全文明出行”。为进一步提升全民交通安全意识、法治意识和文明意识,营造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自觉维护良好秩序、携手治理交通环境的良好氛围,共享文明交通成果,县文明办、县交警大队、人保财险¤石门支公司于2016年12月2日至2017年1月10日开展以“文明交通我参与 交通违法我监督”为主题◥的公益活动,特发如下倡议:
一、开文明车,礼让为先。无论是驾ぷ驶私家车出行,还是政府公务用车出行,都自觉遵守“四不”承诺,即酒后不驾车、实线不变道、斑马线上不》争先、红绿灯前不抢行。
二、走文明路,遵守交规。严格做到“八不”规范,即不闯红灯、不乱穿马路、不在道︻路上乱丢东西、不在机动车道上候车、不在十字路♂口“打的”、不翻越交通隔离设施、不与自行★车抢道、不妨碍汽车正常通行。
三、当文明人,率先垂范。牢固树立文明交通▲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从我做起,从身边的人和事做起,从现在▅做起,争当“文明出行”的宣传者、践行者、推动者。
四、做文明事,参与监督。积极参加“文明⌒ 交通志愿者”劝导㊣ 服务等公益活动,主▼动监督交通违法行为。拿起≡手中的相机或手机,抓拍不文明交通行为,并将交通违法照片㊣上传“石门交警”微信公众号后台。凡经核实ξ 的违法图文,将通过电卐视电台、石门※手机报、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予以曝光,对∩被采用的违法信息举报人将给予物质奖励。
市民朋友∩们,文明交通一小步,社会进步一大步。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从自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开文明车、走文明路、当文明人、做文明事,用交通文明引领城市文明,让我们ζ 的家园更文明、更有序,让我们的生活更和谐,更美好。